(第九集) – 妨擾事故

法律小知識(第九集) – 妨擾事故

法律小知識(第九集) – 妨擾事故

【兩大重點】

1. 任何持續或重覆不合理地干擾他人享用該住所的行為,會被視為妨擾事故。製造滋擾的人可被以「私人滋擾」為理由遭到民事索償。

2.如有人作出法例訂明的滋擾行為,被執法部門發出「妨擾事故通知」,但沒有減少或停止相關滋擾行為,滋擾者便有機會干犯刑事責任。

——
投訴及個案跟進,請與本辦事處聯絡。
辦事處地址: 西營盤第三街23號地下
辦事處電話: 2540 8282
Email: info@leechihang.com

#妨擾事故
#滋擾
#民事
#刑事

李志恒 Sidney Lee 發佈於 2019年8月9日星期五

發佈回覆

你的電郵地址並不會被公開。 必要欄位標記為 *

This site uses Akismet to reduce spam. Learn how your comment data is processed.